泛珠江三角
fàn zhū jiāng sān jiǎo
释义
- the Pan-Pearl river delta (economic zone including the 5 provinces around Guangzhou and Hong Kong)
用法解读
「泛珠江三角」多用于经济、地理及政策文本中,指以珠江三角洲为核心、向周边省区扩展形成的区域合作范围。常见于政府工作报告、区域经济研究及新闻报道,常与「区域合作」「经济圈」「发展战略」等搭配,语体正式,属专有名词。
近义辨析:与「珠三角」相比,「泛珠江三角」范围更广,不仅包括广东省内的珠江三角洲,还涵盖周边多个省区;与「粤港澳大湾区」相比,后者侧重港澳与珠三角城市的协同发展,而前者强调更广泛的省际区域合作。三者概念相互关联但各有侧重。
- 泛珠江三角地区加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,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。
- 该区域是泛珠江三角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产业协同中发挥着关键作用。
- 泛珠江三角各省区在旅游、环保、商贸等领域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。